二零零八年九月七日早上六時
不得不把這個夢記下來,用任何的形式。
剛才發了一個夢,與其說是一個夢,或說這是個神給我的啟示和指引。
一開始的夢境是在公司裡,我和一些同事在把書上架,很辛苦地,後來有一個人把幾本書交給幾位同事,同事驚喜地說這書很好看的,是香港罪案錄之類的書,裡面說到有棄屍案。那時候,我的感覺有點奇怪,是認同她們說的好看之外,心一沉,慢慢想起,自己曾經棄屍,不知道現在那屍如何,腐了嗎,我是如何把那個人殺死和搬運的呢,是用刀把他斬開,我有把他的頭斬下嗎?沒有,我只把他的手腳斬下,方便搬運,就像武則天那時候對待憎恨的女人,他的眼睛掉了下來。為甚麼我要殺他,我憎恨他,出於自我防衛,那個人想要繼續傷害我,我要把他殺死,首先我是把刀插入他的肚裡。對,我曾經棄屍,這感覺很強烈。看著同事間說的笑話,我支吾和應。我看見雙手開始滲血,有五分四的手沾滿血,是殺人後遺下的血。_,他不知道我殺過人,我殺過人,我怎能對他說,我要在他面前承認,他會原諒我嗎,不會,我犯的罪太重,他不會原諒我,殺人怎能原諒,神會原諒我嗎,這麼重的罪,要原諒就能原諒嗎,我該做甚麼來贖清這罪,我怎能贖罪,這罪太重,我卻漸漸把這忘記,就像從未發生過,現在它又被喚醒了,原來我犯下了這個重罪。我手上搬著五本很厚的書,罪就是這五本書,放了在架上,它太厚,又掉下來。人,可以選擇忘記自己想要忘記的事情嗎。這樣,我把它放在遠處,雙手卻仍然滲著那天殺人留下的血,充滿罪的雙手,一手做成的一切。_,我還怎樣面對他,和面對自己,和神。我是個罪犯,如何贖罪。
從這裡,我開始醒來,在床上醒來。真的嗎,我殺了人,我忘了嗎。真的嗎。或者沒有或者有。真的嗎。那是個夢。潛意識地把它呼喚出來。是不是殺人,雙手做出來的惡事也如同殺人的罪,做了出來,他們永遠也帶著,永遠洗不掉。多污穢。從出生到現在,惡事不斷累積,因為世人也不斷做著這些事,所以我做也沒所謂,很醜惡,像魔鬼。而今天,神告訴了我,用祂的方法暗示給我。罪沉甸甸在我身體裡。只有認罪和相信,求神寬恕。而二千多年前的耶穌基督,承了所有人的罪,而我身體裡的,耶穌也承受了,感謝耶穌和神。這二十多年我犯下了太多,為何不早一點,讓世上少一些惡事,然而,這是神的安排,讓我走到這裡走到這一步才看到聽見,我要把這意識和教導時時刻刻銘記在心裡,不可再犯上錯失。這個時間的寧靜和昨天的嘈吵有很強烈的對比,寧靜的早上神給我指引。需要成長,需要跌倒和挫折,需要學會站起來,需要禱告,需要行使使命,願能來到神的面前。
其實,昨天上班,我發了一個很大的脾氣,想哭,厭惡,把它發洩在書上,在客人上,在同事上。喧鬧的環境,受壓迫的空間,我受不了。這脾氣讓我看到三個反應,一位同事在關心我,用一些快樂的言語,嘗試讓我輕鬆起來;一位客人在被我大聲呼喝後關心我,她的笑容是和暖和安慰和獎勵,讓我感到自己的小氣和心胸狹隘;_,每句說話和眼神都在給我實在的支持。到了晚上,吵鬧開始漸漸散去,開始反思自己。放下急速的腳步,緩緩地走熟悉的路上走著。來書店看書的都是會看書的人,希望找到他們想要的書,他們會愛惜書,重視書。我喜歡他們。在兒童部地上的香水試紙,在浪漫小說前的抹手紙團,在歷史架上六七本橫著放的書,收銀處前的紙包飲品飲管膠袋,架裡塞著的袋書膠袋。讓我猜疑他們,質疑他們。今天,他們來到書店,或者只是打發周末的時間,但不可以排除他們當中有很愛書的他們,即使只有一位,我也想給他一個微笑。嘴角掀起的動作,帶來的共鳴和認同又何止那兩三毫米,是重要,需要重視。拖鞋的聲音,找書的小朋友穿著拖鞋,輕鬆,緩慢的頻率,達,達,達,也給我安慰。
1 則留言:
_,感動...一起成長.
因祂面對面跟我們說著話.安慰我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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